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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来源:区保密局网站 日期:2008-03-13

  一、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范围,主管本区行政区域内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区的保密工作计划;指导和组织全区的保密工作。

  二、组织和监督保密法规在本区的实施;制定和修改本区的保密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指导本区保密宣传教育及保密干部培训。

  四、负责管理上级制发和本区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

  五、依法开展保密检查,参与或组织查处重大泄密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对泄密采取防范和补救措施,堵塞泄密漏洞。

  六、负责本区国家秘密载体出境,国家秘密载体复制、销毁定点单位、涉密信息系统建设、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等项目的审批审核。印刷、复印等特种行业的保密监督检查和管理。

  七、推广保密技术,指导、监督、管理保密技术工作,负责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设施建设的审批等保密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检查工作。

  八、有关审批审核项目的具体规定请上网www.bjdx.gov.cn点击行政审批(保密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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