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秘书泄密不容忽视
秘书,作为领导干部“身边人”,知密时间早、内容多、程度深,负有比一般涉密人员更为重大的保密责任,但在实践中,秘书人员引发的泄密事件却不在少数,需要引起警惕和注意。
秘书泄密的两种情境
从案发情况看,秘书人员泄密,主要有两种情境。
第一,“工作泄密”情境。在工作中,秘书人员需协助领导干部处理综合情况、调查研究、联系接待、办理文书和交办事项等工作,常常会接触涉密文件资料。如果此时,他们置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于不顾,漫不经心、违规操作,就会造成自毁长城、拱手送密的后果。
案例1:2015年10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涉密单位有关领导秘书程某,在连接互联网的非涉密计算机中存储、处理多份涉密文件扫描件。经查,程某自担任秘书一职以来,承担了不少文稿起草工作,但为图工作方便,他擅自扫描了包括7份机密级、5份秘密级文件在内的大量纸质资料,存储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被有关部门发现。据悉,该单位曾数次开展保密检查,但程某使用的计算机未被检查过。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程某行政记过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降低考核等次。
第二,“私人交往泄密”情境。在私人交往中,秘书人员是旁人眼里的“香饽饽”,他们岗位特殊,知道许多所谓内幕信息,少不了被人找上门打探情况、套取消息。如果此时,他们置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于不顾,口无遮拦、随意谈论,就会造成密从口出、覆水难收的后果。
案例2:2013年11月底,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多家网站刊登1份机密级国家秘密文件。经查,2013年11月中旬,某政府机关有关领导干部秘书牛某,在参加某涉密会议时,向文件保密人员邱某索要1份机密级会议材料。邱某明知牛某不在知悉范围内,但考虑其为秘书,不好得罪他,违规将会议材料交给对方。当晚,同事赵某给牛某发微信,打听会议信息。牛某未经考虑,直接将会议材料拍照发送过去,被赵某转发微信群,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牛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赵某开除公职处分,给予邱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泄密人员的错误心理
无论工作泄密情境,还是私人交往泄密情境,泄密人员在主观方面,均有共同的错误心理,对泄密事件发生、发展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一,“无所谓”心理。一方面,对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无所谓。在当前保密教育体系下,秘书人员应当都受过保密教育,懂得何者当为、何者不当为,但前述案例中的程某和牛某,却没把保密法中的禁止性规定当回事,导致在工作和私人交往中犯了不该犯的错。另一方面,对国家秘密安危无所谓。秘书人员本应具备远超常人的保密自觉和保密素养,深知保密工作的目的就是“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但程某、牛某却无视泄密风险隐患,作出“非密存密”,微信发送等保密违法行为,反映出他们在工作和私人交往中,根本未把国家秘密安危纳入考量。
第二,“有特权”心理。秘书人员岗位特殊,担负的保密职责重要、保密义务重大,但岗位特殊并不意味着岗位特权。部分秘书人员对此有误解,认为可以在保密管理方面搞特殊、搞变通,可以不遵守保密法纪。如案例1中,程某明知保密法的禁止规定,却自作主张扫描涉密文件并存储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案例2中,牛某明知自己不在涉密会议材料知悉范围内,却堂而皇之向保密文件的邱某索要。他们这种认为自己可以不遵守保密法纪的心态,本质上就是特权思想在保密管理领域的体现,如不予以足够重视,将严重影响保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没想到”心理。一方面,没想到会发生泄密后果。有的秘书人员自欺欺人,认为偶尔违规一两次不至于出事,抱有侥幸心理。如案例1中的程某没想到其违规存储行为会被有关部门发现,案例2中的牛某也没想到其发给赵某的照片会被大面积转发。另一方面,没想到需承担泄密责任。保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但有的秘书人员却以为能免于保密法纪的惩罚,甚至还认为,即使出事也没关系,反正领导会“保”他。殊不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泄密或者违规,就必须依法依纪问责。
泄密原因探析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推断,秘书人员之所以泄密,归根结底是放松自己,而机关单位也没有尽到严格管理的责任。
第一,涉密机关单位没有坚持原则,为秘书人员大开保密“绿灯”。一方面,部分秘书人员游离在机关单位保密管理之外。机关单位抓保密,理应一视同仁,不能对秘书人员松,对其他人员紧。但在实践中,有的机关单位疏于对秘书人员的管理,该登记的不登记,该审批的不审批,该报告的不报告,纵容其违反保密法纪,如入无人之境。另一方面,部分秘书人员游离在机关单位保密监管之外。机关单位抓监管,理应做到全过程、全覆盖、无死角。但在实践中,有的机关单位疏于对秘书人员的监管,该禁止的不禁止,该检查的不检查,该处理的不处理,纵容其逃避保密法纪,滋长了“有特权”心理。
第二,有的领导干部没管好“身边人”,对秘书人员的保密问题听之任之。一是怠于对秘书提保密要求。部分领导干部对其秘书不作保密要求,或者虽作保密要求,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负有日常管理方面的责任。二是未及时纠正秘书的错误行为。部分领导干部对其秘书的保密“出格”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压根就不注意、没发现,放任其由保密小问题发展为保密大问题。三是默许机关单位为其秘书开“绿灯”。部分领导干部明知或应知本机关、本单位为其秘书搞特殊、搞变通,却假装不知、装聋作哑、不予制止,变相成了这种不良现象的靠山。
如何防范秘书泄密
防范秘书人员泄密,关键在于如何破除对秘书岗位的错误迷思。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秘书人员要正视岗位特殊性,积极发挥“保密能动性”。一是要摆正个人位置。秘书人员要认识到,自身岗位的特殊性,绝非保密特权,而是保密责任。在这个岗位工作,必须严守保密法纪,强化保密自觉,严格做好自我管理。二是要自觉接受保密监管。秘书人员要将保密监管视为“紧箍咒”,更要把它当成“护身符”,主动接受保密监督检查,不在遵守保密法纪方面偷奸耍滑,防止在保密上“栽跟头”而不自知。
第二,机关单位要对秘书人员一视同仁,抓好这个“关键少数”。一是对秘书人员的保密管理要“硬”。机关单位开展保密管理,应当明确秘书人员必守的保密“硬杠杠”,该说的说、该管的管、该查的查,将其泄密可能性消灭在萌芽之中。二是对秘书人员的保密教育要“全”。机关单位开展保密教育,不能遗漏任何一名秘书人员,还要重点就秘书泄密问题作专题讲解,督促其时刻绷紧保密弦。三是对秘书人员的保密监管要“严”。机关单位必须将秘书人员纳为监管对象,以严的态度、实的措施、快的动作管起来,筑牢工作场合中的保密防火墙。
第三,领导干部要明确责任,担起对秘书人员的保密管理职责。一是要常提保密要求。领导干部应当时常对秘书提出保密要求,给他们打打保密“预防针”,增强泄密“免疫力”,防止他们产生凌驾于保密法纪之上的想法。二是要严加保密管理。领导干部应当时常关注秘书人员的保密情况,发现不良苗头倾向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发生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纪秉公处理、照规办事。三是要做好榜样示范。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合靠车头带。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保密法纪,主动学习、自觉遵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言传身教的作用,给“身边人”树立好榜样与示范。
摘自《保密工作》2016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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